派出所能否开具监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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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9 19:30:52
派出所能否开具监护证明?
监护证明所需材料可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并盖该地派出所公章。若当事人欲亲自申请,也可请当地派出所开具并盖章。此乃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导读监护证明所需材料可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并盖该地派出所公章。若当事人欲亲自申请,也可请当地派出所开具并盖章。此乃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公安机关亦可开具监护证明。
监护证明所需材料可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并盖该地派出所公章。
若当事人欲亲自申请,也可请当地派出所开具并盖章。
此乃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派出所能否开具监护证明?
监护证明所需材料可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并盖该地派出所公章。若当事人欲亲自申请,也可请当地派出所开具并盖章。此乃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