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遗嘱的有效期如何设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29 19:28:56
口述遗嘱的有效期如何设定?
危急情况通常是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且无法制订其他类型的遗嘱,例如自书、代书、录音或公证书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导读危急情况通常是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且无法制订其他类型的遗嘱,例如自书、代书、录音或公证书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若当事人危机状况消失后,其口述遗嘱将失效。
危急情况通常是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且无法制订其他类型的遗嘱,例如自书、代书、录音或公证书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述遗嘱的有效期如何设定?
危急情况通常是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且无法制订其他类型的遗嘱,例如自书、代书、录音或公证书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