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用视具体案情而定。
北京地区民事纠纷律师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分为两种:
1.以件数为单位,每件3000元至15000元不等。
2.按照诉讼请求金额的比例收取,以下是不同范围的收费标准:
诉讼请求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收取10%,最低收费为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内的部分,收费率降为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内的部分,收费率降为4%;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率降为2%。
法律依据:
《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第二条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二)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