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以滞销产品抵扣员工薪资之举,既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工资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的原则。
若类似事件发生,建议职工首先与雇主协调解决;
若协商无效,职工可搜集工资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以及工作报表等关键凭证,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以此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司用滞销品来抵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另外,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收集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表、工作报表等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公司用滞销品来抵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另外,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收集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表、工作报表等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