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建筑分公司能否独立签署合同的问题时,需考虑两种特殊情况:
其一,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其拥有经营资质,故可自主签署经济合同,然而,这类合同通常须遵循公司授予的权限,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此类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
其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由于其无合法经营资格,因此其签署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被视为无效。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