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注销员工可申领其公积金。
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申请书》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审批人员核验材料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将复印件留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3. 若符合提取条件,审批人员在申请书上填写提取金额并签字盖章;
4. 申请人凭《提取凭证》至指定银行办理取款业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