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点如下:
第一,需理清流动资金与固定资产的比重,确保风险控制;
第二,了解目标企业的股权分配状况,包括各股东持股比例及优先股等特殊情况;
第三,关注有担保限制的资产,因其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应单独评估;
第四,着重审查不良资产,如固定资产的折旧程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以及即将报废或无法回收的资产等。
此外,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亦为收购过程中的重要考虑因素。
负债中需区分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以及可抵消和不可抵消部分。
资产与负债的结构与比率直接影响到所有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