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定某行为为预备抑或未遂之基准系观察行为者是否已启动施行刑法分则所规定之行动。
"着手"需符合如下要件:
首先,行为须与犯罪对象有所触及,且直接威胁或侵害到犯罪客体;
其次,行为应有致犯罪果发生之倾向,若非受干涉,其发展将导致社会危害后果;
最后,对比预备行为,该行为能更直接地展示出行为者的犯罪意图。
例如,对于放火罪行,持火柴之举属预备行为,但点燃火焰则意味着"着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