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行我国《刑法》针对珍稀野生动物制品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严厉程度可分等级:
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者,处以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
最为严重情者,必须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要缴纳罚金或资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