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侦查进程中,犯罪嫌疑人可聘任代理人。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独立,享有自主的诉讼权利。
他们在保护委托人权益及确保案件公正审理上发挥关键角色。
故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展开审查起诉之际,嫌疑人便可挑选律师担任辩护者;
不仅如此,在侦查阶期内,嫌疑人还可寻求律师法律协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