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常情况下,变更公司章程须通过股东会议达成,因这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之一。
然而,特定情形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等,无需股东会决议即可修改公司章程。
企业章程变更需遵循以下流程:
首先,董事会提出公司章程修改建议;
其次,该议案作为股东会议审议事项,需向全体股东通告;
再次,修改公司章程为股东会法定权力,需股东会决议通过;
最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需经主管机关批准,并进行公告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