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使用合同书订立合同时,自各方签字、盖章或是按下指纹即代表合同成立。
然而,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其生效。
实际上,要使合同生效,需满足以下实质条件:
首先,当事人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方,应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换言之,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为拥有完全行为能力者。
至于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因其行为能力各异,仅在经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方具法律效力,且在此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方可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意思表示真实亦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逃避法律等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行事,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最后,合同内容与目的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相关规定时,亦不得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
同时,合同内容与目的亦不得损害他益及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