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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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31 14:48:53
婚后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记于一方子女名下,此种情况便可理解为依照其父母的资金投入比例进行的股份制共同拥有。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当一方的父母全资购买不动产且将其所有权登记给子女时,这可被视为仅对己方子女的赠予,此时该不动产应被确认为夫或妻单方面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导读然而,如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记于一方子女名下,此种情况便可理解为依照其父母的资金投入比例进行的股份制共同拥有。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当一方的父母全资购买不动产且将其所有权登记给子女时,这可被视为仅对己方子女的赠予,此时该不动产应被确认为夫或妻单方面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通常情况下,婚姻期内所购置之物业皆被视为夫妇二人共享资产。
然而,如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记于一方子女名下,此种情况便可理解为依照其父母的资金投入比例进行的股份制共同拥有。
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当一方的父母全资购买不动产且将其所有权登记给子女时,这可被视为仅对己方子女的赠予,此时该不动产应被确认为夫或妻单方面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记于一方子女名下,此种情况便可理解为依照其父母的资金投入比例进行的股份制共同拥有。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当一方的父母全资购买不动产且将其所有权登记给子女时,这可被视为仅对己方子女的赠予,此时该不动产应被确认为夫或妻单方面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