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劳动合同的订立、执行、修订、解释和结束而引发的矛盾;
2)关于工作时长、休息假期、社会保障福利、培训内容、职业保护等方面问题上产生的争议;
3)因嘉奖赏罚、解雇、辞退员工及离职流程而产生的纠纷;
4)对于确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出现的疑问;
5)涉及薪酬、工伤治疗花费、经济补尝或者赔偿金等问题所引致的争议;
6)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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