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构成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31 14:46:52
文档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构成

2.该罪是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法规,将应上交国库的罚没财物通过单位形式集体私分给个人,且金额达到较大数额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推荐度:
导读2.该罪是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法规,将应上交国库的罚没财物通过单位形式集体私分给个人,且金额达到较大数额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1.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不仅包括法人单位,还包含非法人单位。
2.该罪是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法规,将应上交国库的罚没财物通过单位形式集体私分给个人,且金额达到较大数额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档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构成

2.该罪是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法规,将应上交国库的罚没财物通过单位形式集体私分给个人,且金额达到较大数额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