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火器年检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家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此标准详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技术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标准和检验规则等,适用于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管理。
根据规程,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都需送至具有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损坏部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对于未经使用的灭火器,一旦达到出厂规定期限,也需送至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具体而言,对于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以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它们需在首次使用后五年进行首次检查,之后每隔两年需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查。而对于机械泡沫灭火器和清水灭火器,它们需在首次使用后三年进行首次检查,之后每隔两年需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查。至于化学泡沫灭火器和酸碱灭火器,它们需在首次使用后两年进行首次检查,之后每隔一年需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检查。
另外,如果灭火器在外观检查中发现有规程中5.1条所列的损坏情况,必须直接报废处理。
综上所述,灭火器的年检频次并非统一的每年或每两年,而是根据具体灭火器类型及其使用情况而定。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建议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