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的医疗保险覆盖以下费用:药品费、住院费、治疗费、检查费以及材料费。针对这些费用,我们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给付:
对于药品费用,给付比例为75%,但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45%。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的药品费用超出此限额,超出部分将不予以给付。
住院费用的给付比例为85%,但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6%。同样,若住院费用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将不予以给付。
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为80%,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30%。若治疗费用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将不予以给付。
对于检查费用,给付比例为75%,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14%。若检查费用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将不予以给付。
材料费用的给付比例同样为75%,但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5%。若材料费用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将不予以给付。
每一保险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若被保险人的住院治疗跨越两个保险年度,我们将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进行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将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这意味着,在此类情况下,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依法应由他人负责的医疗费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