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住房应属共有,如经双方协议约定为私产则归私人所有。
夫妻婚姻期间购置房产应视为共有的夫妻财产,但双方亦可协商婚内资产归属事宜,如达成共识,确认该房为单方拥有,便不再属于共有范畴。
因此,一般而言,婚后住宅理应认定为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特殊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