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三大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首先,股东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决策的最高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其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通常由5至19位董事构成,其职责为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并受其监督。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在会议期间也可行使大部分权限。
再次,监事会则为公司的行政监管机构,由不少于3名股东代表与相应数量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任务为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管。
监事会可推选一名成员担任召集人,其议事及表决方式均按照公司章程进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