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离婚分房事宜,若房产为双方共有,离婚时首先需双方协商,如无法达成,由法庭裁决。
若审判过程中双方皆不愿持有房屋,法庭有权将其拍卖或出售,所得款项再依照相关规定分配。
但若该房产属于单方财产,离婚时无需处理,仍归原所有者享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