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签订认购书后,如需撤销,可直接要求与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解约,若对方不予返还定金,便可诉诸法庭解决。
依照认购书规定,顾客仅需根据双方商定的条件与开发商签署预售或销售合同,并不负担根据开发商单方面提议的条件签订正式合同的责任。
若强行执行,将违反合同自愿和公平的原则。
基于以上原因,开发商须归还消费者所支付之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