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卡欺诈非轻罪,恶意透支五万元以上且逾三月未偿,银行即有权指控为刑事犯罪。
透支指超信用额度或期限使用信用卡后未及时还款。
若被银行发现,将面临法律制裁。
需注意,此规定仅适用于单张卡,并非累加计算。
恶意透支金额越大,可能遭受的处罚越严厉。
因此,在使用信用卡时务必谨慎,遵守还款时间。
如确实遇困,应尽早与银行协商解决方案,避免遭诉致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