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尊贵的人们离世后,他们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并不会随之消失。
若债权人不幸过世,那么他所享有的债权将作为其合法的个人财产被其继承人所继受,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需向新的债权人,即原先债权人的法定继承人如实地履行相关的债务责任。
反之,若系债务人辞世,那么他所背负的债务便应通过其遗留下来的遗产进行清偿。
倘若债务人尚有继承人在世,并且这些继承人成功地继承了其遗产的话,那么他们就必须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上限,来偿还相应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