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请人需在本市具备至少五年的合法居住期(核心岛屿需八年以上);
2. 申请人需保持稳定就业状态,且签有完备劳动合同,近六十个月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申请人应已购得房产并获取所有权证明;
4. 申请人婚姻家庭历史中不应有违反生育规定等负面行为;
其次,办理户籍手续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完整填写的《申请入户登记表》;
2. 带齐个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用于公安机关查验;
3. 确认《暂住证》或《居住证》仍处于有效期内;
4. 提供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具的暂住证有效期满证明;
5.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单》核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6. 市人力资源管理局出具的《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审核表》;
7. 如购房,需携带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副本)或其复印件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开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
如以配偶名义购置,需附上《结婚证》;
8. 原户籍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