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存储时效限制的种种法律后果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债务人可自行决定拒履行约定债务;
其次,债权人有可能失去法律追偿权,若承办法院确认无正当理由且时效已过,则不会被判定胜诉;
在法学领域中,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被称为“自然债务”;
再次,若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因不知晓或明知时效规定仍自愿履行债务,则不得再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最后,诉讼时效过期的债权可用于抵消其他债务。
举例来说,甲欠乙一笔款项,乙亦欠甲一笔款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尚未过时效,此时,甲可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消对乙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