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已婚夫妇而言,若都在第二次婚姻中,他们应依据自愿平等的原则来达成财产分配共识,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如面临离婚,需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如有过错且有证据支持,可适当减少对方份额,同时对无过错方予以补偿。
若涉及遗产分割,应首先划分出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