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卡未激活转卡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31 15:22:51
健身卡未激活转卡规定
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预收款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项内容,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2.如果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3.若合同中未明确退款条款,经营者应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计算退款金额。4.经营者如果明确表示不退款,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或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退款,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导读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预收款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项内容,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2.如果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3.若合同中未明确退款条款,经营者应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计算退款金额。4.经营者如果明确表示不退款,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或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退款,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1. 法律分析:消费者可以要求退卡。
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预收款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项内容,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
2. 如果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
3. 若合同中未明确退款条款,经营者应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计算退款金额。
4. 经营者如果明确表示不退款,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或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退款,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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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预收款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各项内容,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2.如果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和消费者支付的合理费用。3.若合同中未明确退款条款,经营者应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计算退款金额。4.经营者如果明确表示不退款,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或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退款,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