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在其官方旗舰店中推广欧缇丽(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时,发布了一则宣传页面。该页面中,他们虚构了“红人亲测”以及某网红使用产品前后的脸部对比图案和功效介绍,声称产品效果显著,如“使用几天后下颌线有明显提升”等,这些内容构成了虚假广告。由于该广告内容是由欧缇丽公司设计、制作并与丝芙兰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的,两者因此构成了共同广告主。
2. 某广告宣称“石墨烯空气净化器:除菌杀毒(新冠)才是基本功”,并在没有科学和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声称该空气净化器是“业内首款具有高效杀灭新冠病毒等病原体的专用空气净化器”,这构成了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理,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45万元。
3. 盒马在其网上商城销售的“常新农夫5kg有机五常大米”产品宣传中,声称该大米“富含蛋白质”。然而,调查发现该产品的蛋白质含量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对“富含蛋白质”含量声称的要求,这构成了虚假广告。此外,盒马还宣传该大米具有保健功能和医疗作用,同时在对“淘乡甜5kg 龙江大米”和“九三葵花籽油御渣团500ml 葵花籽油”的产品宣传中使用“非转基因”一词,未明确表示作物的完整信息,可能误导消费者对转基因和非转基因产品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