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劳动合同到期,而用人单位却忘记续签的情况,劳动者应如何应对?首先,需要明确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的情况下,未能与劳动者同时订立书面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直至合同补签完成。
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其未及时续签合同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权益诉求。如果用人单位未违反法律规定的期限,可能是由于疏忽或内部流程问题。在沟通中,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建议尽快完成续签程序,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工资支付问题。
如果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果或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聘请律师协助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保留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劳动合同到期通知等相关证据,对于后续的法律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时,劳动者应保持冷静,通过沟通、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合法。及时补签劳动合同,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责任,对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