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湖北省的天门市是一个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并非隶属于某个具体的市区。
2. 天门市是湖北省省辖市,具备地级市的管理权限,是武汉城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天门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的北部。其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2°33′45″至113°26′15″,北纬30°22′30″至30°52′30″之间。
4. 天门市的东部与孝感市的汉川、应城接壤,北部与荆门市的京山、钟祥相邻,南面和西面通过汉江与仙桃、森中潜江、荆门相望。
5. 天门市的北部与大洪山余脉的低丘相连。
6.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天门县一直属于荆州专区管辖,直到1970年荆州专区更名为荆州地区。
7. 1987年8月3日,批准撤销天门县,设立天门市(县级),原天门县所辖行政区域成为天门市行政区域,继续由湖北省荆州地区管理。
8. 1994年10月24日,湖北省根据的批准,决定将天门市、潜江市和仙桃市实行省辖直管,从此天门市成为全国最早设立的三个省辖直管市之一。
9. 截至2019年10月,天门市下辖3个事处、21个镇、1个乡。
10. 湖北省,作为中国23个省之一,其省会是武汉。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与多个省份相邻。
11. 湖北省的行政区划截至2019年10月包括1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12个是地级市,1个是自治州,此外还有4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3个县级市和1个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