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仲裁裁决公示后15日,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提交诉状,请求作出最终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管辖;
若被告住所地与常居地不符,则由常居地管辖。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亦遵循此原则。
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规定,劳动者如对第47条裁决不满,可于收到裁决书次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