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村总数达到了691510个。这些行政村是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单位,其设立和管理均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范。
行政村不仅是村民自治的管理范围,也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社区生活。在一个行政村内,可能包含若干个自然村,这些自然村可能因历史、地理等因素而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大的社区。有时,一个较大的自然村也会被划分为若干个行政村,以更好地满足村民自治的需求。
在行政村内,村民们共同参与决策,管理村内事务,享有自治权利。这种自治模式体现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此外,行政村还是政府向农村延伸服务的重要节点。政府通过行政村组织各种公共服务活动,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娱乐等,以满足村民的基本需求,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行政村在中国农村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既是村民自治的载体,也是政府服务农村的桥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村的功能和定位也在不断完善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