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实践中,若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选择分手,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由于事实婚姻的判定颇为困难,故在分手时只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确认为同居共同财产的部分,分手时将依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若双方曾就财产做出约定,则遵循该约定;
2.如无任何约定,则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通过协商解决;
3.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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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