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通常也是房屋的共有人。因此,当名字写入一方死后,如果没有遗嘱,这套房产将首先分割一半,这一半份额将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另一半则视为该方配偶的个人财产。
另一半房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该规定中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通常情况下,这三方的继承顺序相同,遗产将平均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遗嘱中的安排将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可以指定房产的具体分配方式,这可能会影响到另一方配偶的继承权利。
此外,如果有特殊情况,如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或赠与的房产,且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那么这部分房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该方的配偶可能无权继承这部分房产。
因此,在处理这类房产继承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遗嘱的具体内容,来确定房产最终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