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及儿童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制裁。
如有强制与被拐卖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恶劣情节,则依法依规,以第236条之规定论罪处置。
若在收买过程中涉及到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存在其他伤害、侮辱等人身侵害的情况,亦需参照本法相关条款定罪量刑。
同理,若同时具备第二款、第三款所述犯罪行为,将依据数罪并罚原则进行惩处。
若收买后又转手卖出,将按第240条之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未对被买儿童实施虐待行为且未阻碍解救工作的收买者,可酌情从轻处罚;
若尊重被买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家乡,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