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实物分割:
在遵循分配原则前提下,对于可分物品和不可分物品均可实施实物分割操作。
比如,对于可切割的粮食,可按继承人的份额进行整体分割;
而对于无法分割的物品,如电视、冰箱等,则需采用折价补偿的方法。
2. 变价分割:
对于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通过出售并获取现金价值,然后根据各继承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以获得与其份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 补偿分割:
若继承人中有一方愿意接受遗产,则由其拥有该遗产的所有权,并按照其他继承人的份额比例,向他们支付相应的现金价值作为补偿。
4. 保留共有的分割:
若遗产不适宜实物分割且继承人皆有意愿接受,或者继承人希望维持遗产的共有状态,那么可将其视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其份额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继承人须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