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社会保险增员时,单位需准备一系列资料。首先,基本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对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还需提供《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需额外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则需要《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从外省市调入的员工,需携带《转移单》。若员工需参加医疗保险,还需提供两张一寸照片。
对于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增员的单位,需先完成医疗保险参保手续,随后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参保单位应依据系统反馈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留存备查。特别提示,单位在增员前可先查询员工的缴费状态,确认是否满足办理条件。若当月导入成功但未在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则该月新参统的员工将无法增加。
个人信息变更方面,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部分变更内容,如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员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地址等。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单位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变更项目外,其他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仍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