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辩状不需要附带全部证据。被告在提交答辩状给法院时,仅需提供书面答辩文件。所有的证据材料可以在法庭审理期间提交,并由原告对证据进行质证。如果法院在开庭前安排证据交换环节,那么被告应当在那时提交所有证据。
答辩状的结构通常包括:
1. 标题:民事答辩状,居中书写。
2. 答辩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 答辩缘由:简述答辩人是因某一具体案件提出答辩。
答辩状正文部分应包括:
1. 答辩理由: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要基于事实,有据可依。
2. 答辩请求:在阐述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的请求。
3. 证据:列出答辩中涉及的证据名称、数量和来源,如有证人,应注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答辩状尾部应包括:
1. 人民法院名称:致送答辩状的法院名称。
2. 答辩人签名:如答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加盖公章。
3. 答辩时间:答辩状提交的日期。
4. 附项:说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证据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