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士兵退伍后转为预备役,一般会授予上士军衔。如果是转为军官预备役,其军衔由上级批准。
一、转为士兵预备役
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以前,确定服预备役的士兵退出现役时,义务兵的预备役军衔除现役军衔是上士以外,都是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现役军衔是上士军衔的,预备役军衔也是上士;士官的军衔则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
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以后,未确定服军官预备役而确定服预备役的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预备役军衔。但在实际着装时则不佩戴军衔。
二、转为军官预备役
(一)转为军官预备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从以下人员中选拔:
1. 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 退出现役的士兵;
3. 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4. 非军事部门的高等学校毕业学生;
5. 符合预备役军官基本条件的其他公民。
(二)确认职务等级和职务
预备役军官的职务等级设置为:正师职、副师职、正团职、副团职、正营职、副营职、正连职、副连职、排职。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的职务等级设置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应当确定职务等级。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其职务等级的确定依照现役军官相应职务等级的任免权限办理。其他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其职务等级的确定依照规定的权限批准。
(三)确定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依照规定的权限批准。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其预备役军官军衔按照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或文职干部级别确定。
补充:预备役是指国家平时以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通常分为军种和兵种预备役部队。预备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退伍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经过军事训练考试合格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士兵预备役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和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第二类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