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姓名] 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被告:[姓名] 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并承担因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9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中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相关手续。但被告于2009年×月×日无理由地拒绝履行合同,至今未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多次尝试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拒绝。2009年×月×日,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却遭被告拒绝,被告仅同意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行为已浪费原告大量精力和时间,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此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此致,人民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