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售价降低x元,那么新的售价就是(3-x)元。已知降价后每件商品的利润为(3-x-2)元,即(1-x)元。销量增加的比例为x/0.1,即10x。原销量为40件,因此新的销量为200+10x件。
根据题意,新的总利润为200元,原利润为24元。因此,新的利润总额可表示为(1-x)(200+10x)-24=200。
化简得:200+10x-200x-10x²-24=200。
整理得:10x²+180x+24=0。
进一步简化得到:5x²+90x+12=0。
解方程得:x1=0.2,x2=0.3。
因此,为了达到目标利润,可以将售价降低0.2元或0.3元。
为了验证解的正确性,我们可以分别将x1=0.2和x2=0.3代入原方程进行检验。
当x=0.2时,新的售价为2.8元,销量为220件,利润为(1-0.2)*220-24=200元。
当x=0.3时,新的售价为2.7元,销量为230件,利润为(1-0.3)*230-24=200元。
通过上述计算,我们可以确认这两个解都是正确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