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产权期满七十年后,土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
续期收费标准或优惠措施将依据相关法律和行规进行判定。
在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满之后,其续期则须按照法律要求进行。
至于该土地上所建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物权归属问题,如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若无具体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依法律、行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