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铺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规则如下:
依据现行法规,商铺及服务类土地使用权40年与70年间到期后可自动续约;
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个人仅拥有使用权。
此处所称的40年,实为土地使用权期限,并非房产产权。
届时只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便可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若土地到期,所有人均有权优先向国家申请续期,如无商铺拆迁计划,则可按现行土地价格缴纳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
若国家有拆迁计划,将无偿收回土地并给予地上物补偿。
此外,商铺所有权永久归购买者所有。
相关法律条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需重新签订转让合同,并依规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