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撰写劳动合同中有关工作岗位的条款时,需关注如下要点:
首先,明确工作岗位职责与任务,若实际岗位与合同约定不符,以实岗为准。
其次,注明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包含支付内容、水准、方式、对象、时点以及特殊情形下的支付处理。
接着,列举工作岗位风险,保障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以及提供必需的劳保用品。
此外,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如是否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单双休如何安排等。
最后,考虑其他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