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但须负担违约责任。
可选择退房,然而一般需履行违约责任。
若购房者因不可抗力或开发商严重违规,例如未按计划施工或逾期交付房屋等原因请求终止交易,则可根据买卖合约及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合约,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商议终止合约。
若购房者并无明确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利,此时退出则构成违约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以下方法可供参考:
1、探讨合约内有无相应约定,即是否赋予购房者此时的解约权。
2、与开发商协商终止交易。
若购房者在付款等方面确有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补偿金(含开发商已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通常开发商会考虑同意终止交易。
总而言之,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合约约定的退房条件,而非是否全额或部分支付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