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土地违规行为,请向地方城建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对于违规建设项目,如能通过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不良影响,则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
若已无法纠正,需在限定期限内予以拆除,否则将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且可能面临额外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