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庭宣判需基于案情简单明了、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无误等原则。
通过详细审理,确认控辩双方争议点和证据,且被告人罪行与量刑要素皆清晰无疑者,可即时判决;
若案情错综复杂或需庭外讨论,甚至上报审委会,则须择期宣判。
判决公布应公开透明。
当庭宣布判决时,应于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相关人员及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