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已设定抵押的房产,经告知抵押权人后,可在抵押期内自由转让并出售,此时签署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然而,所得房款应先用于偿还抵押债务,同时,售房过程中不得侵害抵押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