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金额以及承担时间的长短,通常会由家长们进行共同商议;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提交给法庭来对此进行最终裁决,该决定将以考虑到孩子的真正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基础。
具体而言:
1. 若拥有稳定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会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支付。
2.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就需要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3.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且由这一方全权负责子女的所有抚养费用。
然而,当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以满足子女所需的费用,且这种状况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时,则不适用此种协议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