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许可涉及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专利权人成为许可方,而获得专利技术使用权的人称为被许可方。双方需要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通常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技术,而不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许可按许可范围及实施权大小,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等几种形式,还有交叉许可和分许可等特殊形式。独占许可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专利的权利,许可人本人亦不得使用该专利,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予相同许可。
排他许可则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相同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为独家许可。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最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还可以将使用权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分许可或再许可,即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事先同意,在一定条件下,将专利权或其中一部分权利授予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这些不同类型的专利许可形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需求和商业策略灵活选择,以确保专利技术的合理利用和保护。